一、不委托中介推介客户。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所有贷款产品,从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开展信贷业务合作,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推介客户,也不受理中介推介的客户。如您有贷款需求可通过我行营业网点、手机银行等正规渠道申请办理贷款或到我行任一网点咨询办理。切勿交他人或中介操作,以免上当受骗,造成财产损失!
二、不委托中介办理还贷业务。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从未委托任何中介受理客户还贷业务,也无任何业务往来,中介等民间融资机构的任何经营行为与我行无关。对于客户贷款到期出现还款困难的,应及时与我行经办客户经理联系,可申请贷款展期、续贷、转贷等业务。请不要听信中介公司、小贷公司、民间放贷等中介承诺帮您办理续贷业务,以免带来损失。
三、不附加收费。在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办理贷款,不收取除贷款利息以外的任何费用。我行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收取办贷费用,对擅自以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名义,收取贷款中介手续费、过桥费等,均属违法行为,我行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四、不虚假宣传。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宣传及营销渠道,不会在短信或微信中添加网址链接,不会给出客户具体贷款额度,不会要求客户点击或进行回复,对虚假传播、发布虚假讯息等违法行为,我行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。广大客户应通过我行营业网点、手机银行等正规渠道申请办理存贷款、购买理财产品等各项业务。
五、欢迎监督举报。若我行员工充当资金掮客收取过桥费、为民间融资牵线搭桥,介绍他人参与社会融资或发生“吃、拿、卡、要”等不廉洁或违法行为,我行坚决零容忍,一经查实,将予以严肃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