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免去付员风同志行长职务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

   根据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》、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》有关规定,现将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免职情况披露如下:

   因工作需要,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,免去付员风同志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行长职务,自2026年9月9日起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