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定义:
单位协定存款是指客户与本行签订《协定存款合同》,在结算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,并约定结算账户的额度,由银行结算账户中超额度的部分转入协定账户,单独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的一种存款方式。
二、产品特点
协定存款收益率高于活期存款,流动性和活期存款账户基本相同。
协定存款起存额度不低于人民币 1 万元。
协定存款内的存款享受两种利率计息,即基本额度内的存款按活期利率计息,超过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。协定存款账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,每季末 20 日结息。
三、适用客户
在本行开立人民币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的企事业单位、机关、部队、社会团体和个体经济户等,均可向本行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协定存款。客户须与本行签订《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书》,共同确定基本存款额度,即可办理协定存款。